林志怡
【台灣醒報記者林志怡台北報導】針對8400億紓困預算,民眾黨立委呼籲,政府應採行普發、排富的發放方式,並解除勞工紓困申請的上限,依營業額衰退程度發放津貼,及提供租屋族租金補貼。
應採整體、國人紓困
賴香伶指出,近日行政院一在對媒體強調,紓困4.0會「申請加快、產業加強、貸款加碼」,且以前領過紓困的民眾不需要再度申請,會直接撥款入戶,但「紓困2.0中沒被照顧到的人怎麼辦?」她質疑,紓困4.0其實就是「新瓶裝舊酒」,便宜行事,根本沒有調整。
在三級警戒實施後,台灣內需受到嚴重衝期。賴香伶強調,三級防疫警戒類似於國家緊急命令,且與先前紓困2.0的背景不同,更進一步衝擊台灣內需市場,各種微型商店都在政府措施下被迫停業、停工、停班,因此紓困4.0應進行整體性、國人紓困的方式,而非只是產業紓困、個人紓困。
勞工紓困不該設門檻
目前勞動部對政院提出的方案雖預計放寬金額限制、降低補助金額,但賴香伶指出,旅遊業沒有勞保投保上限,餐飲業、美容美髮等也全部停業,其中很多微型企業老闆本身就是勞工,投保金額很容易就超過紓困門檻,卻是疫情衝擊重災戶,因此紓困根本不該設門檻。
但賴香伶建議,可以用營業額衰退的程度評估,把資源放在對的人身上,或可參考新加坡、韓國、日本、美國等全體國民普發現金的紓困方式,金額從一萬到三萬餘元不等,並將收入沒受疫情影響的高所得、高資本利得、高資產的人排除。
租屋族急需紓困
此外,民眾黨立委蔡壁如指出,民眾與業者繳不出房租的問題也將逐漸浮現,政府應落實弱勢居住協助,保留一定租金補貼名額,供社政部門採即時協助弱勢需求,並將買房的「購屋補貼」資源,分配至「租屋補貼」。
蔡壁如也強調,紓困補貼租屋族時必然面對租屋黑市問題,因此政策邏輯上應採信任制,只要租屋族來申請就發錢,若發現詐領補助,則一律重罰,不要讓民眾花心思找證據證明「自己需要被照顧」,落實「無條件基本收入」的精神,並可有效降低行政成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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